比赛和奥运会
比赛和奥林匹克竞赛的举办时间、地点、要求和参赛程序
根据政府决定(2021年9月9日第562号),批准在普通中等教育机构、学术学校和职业学校的学生中组织和举办科学奥林匹克竞赛,并选拔国际奥林匹克竞赛的参赛者,并批准了关于鼓励获奖者的程序的规定。根据规定,在学童中举办以下普通教育奥林匹克竞赛:
- 主要奥林匹克竞赛;
- 额外的共和奥林匹克运动会;
- 在线奥林匹克竞赛;
- 享有盛誉的国际奥林匹克竞赛;
- 地区性国际奥林匹克竞赛。
特别是,主要奥林匹克竞赛分为两组相关科目,分四个阶段举行,具体如下:
- 第一阶段——九月,在学校、学术学校和职业学校层面;
- 第二阶段——10月区(市)级;
- 第三阶段——11月,覆盖卡拉卡尔帕克斯坦共和国、各地区和塔什干市;
- 第四阶段——四月至五月,全国所有科目。
所有科目的类别、形式和评估标准均由公共教育部批准。学校11年级、职业学校、学术学校2年级的学生将参加第四阶段。每个科目获得第一、第二、第三名的学生被视为获胜者。
主奥林匹克竞赛的获胜者将获得以下现金奖励:
致每一位在第三阶段获胜的学生:
- 第一名——6次BHM;
- 第二名——4次BHM;
- 第三名 - 3 次 BHM。
致每一位在第四阶段获胜的学生:
- 第一名——BHM 12 次;
- 第二名——8次BHM;
- 第三名 - 6 次 BHM。
此外,第四阶段的获奖者将获得有效期为3年的电子证书,有权在国家高等教育机构的专业科目入学考试中获得最高分。获得信息学和信息技术领域证书的学生有权在国家高等教育机构数学专业入学考试中获得最高分。在教育机构担任教师的国际著名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每月可获得工资150%的奖金,主要奥林匹克竞赛共和赛段获奖者每月可获得工资100%的奖金。